咨询详情

律师您好:我有一个疑惑,2008年一月生效的劳动法规定,公司解雇雇员,需按在该单位干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公资计算,可我司解雇员工补偿年限只能从2008年算起,公司解释因为新劳动法是2008年生效的,比如一位员工2001年签合同在公司任职,现在要解雇,只能得到按2008年起算6个年头计六个月工资补偿,而不是12个月,那位律师清楚这种补偿方法有法律根据么?

其他 2013-03-14 21:0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哈尔滨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