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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11年5月至7月末在煤矿承包铲车,我根本就不想承包,老板非要让我承包,所谓承包就是老板的一句话,没有任何协议与合同。也没有提及承包费用。正是忙时,就是让我找人干活。这段期间,铲车用的材料费,矿上会计让我签字,会计用的科目我也不懂,材料员和会计说要下帐,记在我帐上,我都签了。在这三个月里我向矿上借了两万元钱给我找的人开支,借条上写的“借铲车工资款”,也一直没有给我算过帐,我七月中旬提出不干了,老板让我干到月末,月末我交车时,矿方说把铲车维修保养好再交车。8月1日我和我找的铲车司机在矿上修车,找的司机支千斤顶没有支好,千斤顶弹了回来,打在司机的眼框上方,造成骨折,我立及报告给矿方,我和司机去了医院,矿方垫付了5000元钱,因为需要手术,费用大,矿方不给拿钱,我拿了七千元钱后,司机家里又垫付一部分。矿方现在不承认这个人是矿方雇的,往我身上推,说我是全责,矿方一切不管。现在我找的司机今天打电话给我,告诉我13号开庭,还有3天,可我并没有收到法院传票,他现在已经认定为工伤9级,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13-03-14 19:2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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