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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不同意离婚法院怎么办?怎么判决

离婚 2009-10-06 15:2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要看是否有法定感情破裂的情况。
  •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要看你们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是否充分,以上为法定离婚条件。需要帮助可随时致电董春林律师。
  • 一般情况下第一次都不会判决离婚。
  • 根据夫妻感情是不是破裂,来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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