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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二手房买卖的房东,卖出的房子是45.53平米。总价57万元整,原想把它卖掉再买大一点的新房,和下家所有的手续都经过中介办好了,就差到办证中心过户了。碰到了一个问题我儿媳不愿贷款,这样我所有的计划全落空了,现在我已向下家赔偿了8.5万元的违约金和退回2万元的押金。还有我支付了1万元的中介费,当时的违约约定违约方必须支付总房价20%的违约金,(全价是11.4万元)这合理吗?请问我能向下家要回一点违约金吗?我妻子很心疼,自己省吃俭用的钱就这么送给了人家。

其他 2013-03-16 18:4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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