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一名四年级小学生课间在操场上休息,无意间被旁边玩耍的同学撞倒摔断手臂,撞人的学生找不到,家长找到学校,学校的答复是没有责任。请问学校是否有责任支付由此产生的医疗费用。

其他 2013-03-12 11:3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侵权法规定: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建议先和学校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要求赔偿。
  • 你好 协商不成可以诉讼要求赔偿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杭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