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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在婚前按揭买房,首付是丈夫给的,购房合同上写的是他的名字,婚后我和他一起支付按揭款,快要交房了,房本还没拿到。请问:房产证上只有我丈夫一个人的名字,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是不是写两个人名字才是共同财产

其他 2008-05-27 14:4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婚前部分的是你丈夫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还贷部分是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想让自己成为房屋的产权人,可要求在产权证上把你的名字加上;虽然现在是以老公的信用卡户名还贷款,但只要是婚后还贷,即是以你们的共同财产还贷。
  • 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产证,应属于共同财产,婚前的首付应为他个人财产.
  • 婚前的是你丈夫个人财产,但是婚后的付的是你们的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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