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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这样的:某天学校图书馆即将闭馆的时候,我收拾好自己的东西和图书馆的书,然后去放回图书馆的书,待把图书馆的书放回书架后,就急急忙忙地把之前自己随意放在书架空位置上的书拿走,出门的时候门禁突然响铃了,我看了下自己的书,才发现,自己的书下面还有一本图书馆的书,当时心里很是不好意思。然后走到柜台将书还回去,接着工作人员,就让我拿出证件,我都一一做了,并且也解释了自己拿错的过程。可是图书馆的工作人员,说反正我就是拿错书了,所以就应该受到惩罚,还给了我两个选择,要么做两小时义工,要么罚50元钱。自己觉得很冤,我就是去把书放回书架这才不小心误拿了图书馆的书,并不是有意的呀,所以我既没选择两小时义工,也没选择被罚50元钱。后来某一个阿姨就直接拿着我的校园一卡通,说什么直接从系统上取消我借书的资格。联系了图书馆馆长后,他并没有说出会解决的话,感觉这件事好像已经结束了一样。 事情经过就是这样的。我想问问她们罚款的行为以及取消我借书的行为是可取的吗?

其他 2013-03-19 06:4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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