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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咨询:我父母有一套58平面住房,产证上户主是父亲的名字,其中注明父亲为25%,母亲为25%,妹妹50%(还包括妹妹的儿子)。现父亲已去世,生前未留有遗嘱,父母共生养四个子女,母亲健在,请问这套住房目前该如何继承分配?如果母亲想把她名下应享有的产权给其中某个子女,该如何申办?谢谢

离婚 2011-10-14 19:2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1、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 2、没有订立遗嘱或遗嘱无效(现实中存在大量无效遗嘱),按法定继承; 3、死者个人的财产才属于遗产,因此应先从其他共有中析出属于死者的财产,再进行继承; 4、继承中还应考虑权利义务一致原则,谁多尽义务谁多分遗产;继承中还应考虑胎儿的应继份和无劳动能力人的继承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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