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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们公司管理人员以前是拿月薪的,08年新劳动法出来后,老板将固定工资按劳动法分成平时加班+晚上加班+周六加班三部分,现在因公司效益不好,有个别员工老板不想要了,又不想炒掉(炒掉要赔偿金)就通过不要她加班的办法(这样工资差不多少了一半)处理她,我想问一下这样合理吗?(工资是按劳动法算的)

其他 2009-10-08 19:1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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