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与现在的丈夫均为再婚,各有1子女。我们1994年开始同居,当时双方均有配偶,后来分别于1996年、2000年办理了离婚手续。我们俩人于2005年底办理了结婚登记。 自我们开始同居起,俩人就一起打拼挣钱,挣得的钱全部由他掌管,并以他的名义存款。2003年我们花68万元购买了一间商业铺面(产权证是他的名字),2005年初他又背着我买了两套小房(产权证也是他的名字)。 在2005年底我们领取结婚证前,他背着我给他前妻写了一份遗嘱(遗嘱原件我未见到,但大体内容是):即在他在世期间,这三套房的所有权归他;在他去世以后,这三套房的所有权归他儿子(现年16岁)。 我想请问律师:我丈夫他写的这份遗嘱具有法律效力吗?他去世后,我和我的孩子有权利要求分割这三套房屋的所有权吗? 如方便,请给我回邮件,谢谢!

其他 2009-10-11 22:24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达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