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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的朋友要在苏州高新区成立股份有限公司,让我做法人(我只是名义上的,既不投资也不分红,两股东是他们),因为说是现在有规定在新区成立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金要200万,法人需要本地户口,还问我要房产证,是这样吗? 我做为法人要承担怎样的责任? 为什么还要我的房产证?如果他们欠债我有多大的风险?对我的房产会有影响吗?

公司成立 2008-06-01 21:2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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