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本月26日两个人扣住我,想让我在高邮工作不让我走,后来我找借口离开了但是他们要求我把手机和随身携带的物品留在那里,第二天又去找他们,他们还是不让我走并要求我与当中的一个人谈对象,名言我摆脱不了他们了就算报警也没用,其中那个人(不是想与我谈对象的那位)叫我拿点钱给他用用,我说我的东西和钱都在扬州,他们要求跟我一起去扬州拿钱,在出发之前我向我朋友求救,说找几个人帮忙拦住他们在收拾一顿。到了扬州,我跟那两个人说我去拿钱让他们等一会,我走开之后我朋友以及他找的人就上去打他们了,在打架的过程中,有一个人逃走了,他们就留下了另一个人。因为我与我一直是以信息方式联系,所以他们便询问那个被打的人究竟怎么回事。后来我跟他们说明只是打的费是我给的,我朋友就想帮我要回打的费,但他身上一分钱没有,我们就换了地方让他打电话跟朋友借钱,之后我朋友一时起意想讹他一笔钱,最后他让他亲戚打了一千元给我朋友,之后给了打的费让他回家了。有四个人已经被刑事拘留了,我现在想申请做他们的辩护人,我了解了一下,与本案审判结果有利害关系和无行为能力的人不能作为辩护人,请问这是什么意思?我能否做辩护人?

刑事辩护 2013-03-30 18:30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扬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10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