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是**航空港昆明建筑工程局的一名职工,该单位原属军队企业,1999年转为地方企业后,来了一个西交公司三公司。该公司先是以调查我单位的领导贪污情况为由,来了一个调查组。后来慢慢地把他们的人调了进来,到2007年,把原单位的大部份职工清理出单位。他们却从没有办公场地到把航空港变成了他们的据点,并改名为“**中航建筑有限公司”。 今年开始,更是收起了物管费和停车费。   停车本应交费,但收费的主体必须对停车场具有合法的物权,这种物权可以是基于对停车场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也可以是接受委托依法行使的管理权,这些权利也必然具备相应的凭证,比如《土地使用证》、《停车场所有权证》或者《物管委托书》等。只有明确了物权,才能明确收费的主体是否合理。 所以,我们认为,他是非法的。请问对吗?

其他 2013-08-07 16: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昆明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