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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丈人在公司投入三十万元股,其中十五万是女婿出资,另外十五万是老丈人投资.因某种原因现在女婿想把他那十五万元写在自己的名下.请问在这种情况下这股份要分开是不是必须双方人员都在的情况下才能进行,如果一方自行去解决分割<前提是老丈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是否存在法律效益.请针对这样的股份分割给个合理的建议!

其他 2009-10-16 23:2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股权登记在你岳父名下,你是不能私自改变的,即使改变了也没有法律效力。不管采取何种方式,都需你岳父的同意。如果你们只签署一份出资协议,该协议只约束你们两人,不能对抗第三人。为防止发生纠纷,最好按照正常程序办理股权分割或者转让手续。
  • 为避免纠纷,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双方应就十五万元出资对应的股权签订书面协议,约定为女婿所有,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签订协议和办理股转变更都离不开对方的签字。从形式上还涉及公司的股东会决议。
  • 关键在于公司登记中载明的股东是谁。登记资料载明的股东才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岳父与女婿之间应当签订一个共同出资协议,约定双方共享股东权利共担股东义务。在签订这样的出资协议以后,是否写在自己名下没什么实际意义。要在岳父不知情的情况下改变登记资料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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