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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问:我们镇政府和一窑主签订了一份无效合同,窑主开始立窑并生产,但是去年被国土资源部卫星拍照到,列为违法占地。于今年被拆除。现窑主以合同纠纷提起诉讼,要求镇政府赔偿损失。我们镇应否赔偿?

其他 2009-10-16 10:5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对于无效合同,视双方的过错程度确定责任的分担。本案中窑主对于合同的无效也具有过错,应当自行承担部分责任。
  • 如果窑主在签订合同时明知镇政府没有权限,对立窑生产的违法性和后果是明知的,合同的内容是违反国家法律和法规强制性规定的,那么窑主主张赔偿损失很可能得不到支持。因为主张的损失不属于窑主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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