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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老公是2009年12月经人介绍认识的,认识半年后于2011年6月22日结的婚,感情基础不是很好,婚后,生下小娃,才知,他只是想借我的肚子生个妹妹而已,对我根本就不得什么感情,现在娃娃已经有两岁半,他以各种借口和我离婚,我不怕和他离婚,我只怕得不到小娃.因为我只是一个公益性岗位人员,一个月才1200朝元,而他是正式教师,一个月3500元,自己有住房,我不知是否能得到娃娃的抚养权?急!急!急!

离婚 2013-04-09 08:13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抚养权方面,要按照那一方的抚养对孩子成长有利原则,法院确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现在的生活状态、夫妻双方的工作收入及道德方面及孩子是否一直由一方父母在抚养等因素来判断。具体可以电话咨询本律师 2岁以下的小孩一般判给母亲抚养
  • 你好 可以争取孩子抚养权,让对方支付抚养费
  • 可以争取
  • 抚养权方面,要按照那一方的抚养对孩子成长有利原则,法院确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现在的生活状态、夫妻双方的工作收入及道德方面及孩子是否一直由一方父母在抚养等因素来判断。具体可以电话咨询本律师 2岁以下的小孩一般判给母亲抚养
  • 您好。法院一般会依据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判决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法院会综合衡量父母双方经济条件、居住条件、教育水平、是否有不良嗜好,以及孩子自身成长习惯等因素决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两周岁以内的孩子判给母亲的机会较大。虽然您收入比他稍低,但由于孩子较小,处理得当,争取到抚养权的机会还是挺大的。
  • 具体请咨询本律师
  • 你好,要综合看待抚养权的问题,向你提供法律的规定参考。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 可以争取孩子抚养权,让对方支付抚养费
  • 建议委托律师帮助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 抚养权方面,要按照那一方的抚养对孩子成长有利原则,法院确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现在的生活状态、夫妻双方的工作收入及道德方面及孩子是否一直由一方父母在抚养等因素来判断。具体可以电话咨询本律师 2岁以下的小孩一般判给母亲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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