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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2008年把农村的一处房子卖给了自己的一个亲人,但的她以前是本村人,后因嫁到别的地方,户口也就不在本村了,当初双方写了卖房协议,就是以后如果要出售此房需双方协商都同意才能卖,如果卖以后想在此房附近重新建房需双方协商,但因为是亲人关系,卖双急需要钱,此房只卖两万,但是当时还有一个口头协议,就是买房人只有居住权力,请问这种情况下,如果这个地方要征收,请问那这个房子和地的所有权是不是卖方的

争议解决 2009-10-21 17:1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农村的房子是不能买卖的,北京的小商品房就是说的这种情况。 买房的不能享受补偿,但是你收的钱是要退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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