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是一个小县城的军烈属低保户,78岁了,今有一事相求,我的房子是56平米的砖房。土地使用证是187.2平米。是临街的房子。我们这里被开发商动迁,说给我们回迁,我和儿子一家住在一起,儿子、儿媳都没有工作,还有一个10岁的小孙子在上学呢,儿子是下岗人员,为了生存,他们在自己家里做起了废品回收的小生意,我们有合法的营业执照,院里还有一个21平米的仓房,大院内还有100多平米的空地是存放废品的露天仓库,根据我们的生活状况,我们要求回迁一楼商服的楼房,开发商不给,我们又退步要求回迁一楼车库的房子,可是开发商还是不给,只给我们一个70平米的住宅楼,我们187.2平米的土地只给我们这一套房子,我们想不通啊,我们也不知道动迁了,占有我们的土地是不是要给我们赔偿的啊,开发商说是国家的,不给任何赔偿的,可是我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我们做生意又一直是露天的废品仓库,难道就这样被开发商无偿的白白占去了?因为一家人都没有生活来源,就靠这个维持生活呢,失去了这个唯一赖以生存的房子,我们的生活陷入了困境,我们到底应该怎么办才能要到我们自己想要的楼房和各种补偿啊?现在国家对回迁户的政策都是什么啊?帮帮我们吧 谢谢了

其他 2009-11-15 13:15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开发商这样做是错误的,你们应该有三部分一是房屋的补偿二是土地的补偿三是经营损失赔偿。你们可以找开发商理论并找政府,你们是军烈属更应该得到照顾。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达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