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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下沙东沙商业中心夸大招商,原来说有大型超市,肯德基等。现在营业什么都没有,请问他违仅了法律的哪一项?

其他 2013-04-23 16:2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可以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和赔偿。
  • 虚假承诺属于民事欺诈
  • 你好。 陶律师为您在线解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对方在规则中承诺了相应设施,那么实际又不存在相应设施,则属于违约。 欢迎来电咨询,可以委托本律师办理,若满意,请采纳。
  • 虚假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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