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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4•13晚上老板叫我骑摩托车回宿舍拿东西到工地去。在回去的路上把左锁骨摔断和左脚趾骨折。老板教了7000元医院费。我每天的工资是130元一天。明天就要出院了。老板从来不提赔偿的事。我应该怎么办啊。应该得到什么样的赔偿啊

诉讼 2013-04-26 09:5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建议先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如果您认为你的伤害有可能构成残疾的,在伤情稳定的情况下,向劳动局提出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综合你的月工资与单位协商索赔。如果与单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具体赔偿项目可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工资、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等。
  • 你好,赔偿的项目有: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伤残补助金、医疗补助金、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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