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被告人,李某,三十岁,男,工人。李某想和离异的之妻刘某复婚,刘某不同意。李某便产生了放火烧刘某的住房,以便刘某没有居住之地,从而达到复婚的目的。2006年1月21日,李某携带了汽油火柴等作案工具,来到刘某住的地方,将汽油由门的缝隙把汽油倒入其室内,用火柴点燃之后,逃离现场,刘某和其两岁的女儿当场烧死。问题一:本案涉及何种法律关系,进行何种法律调整?问题二:李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种犯罪?为什么?

刑事辩护 2008-06-04 16: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济宁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