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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假如一方子女和父母都相继过世了,现在又再婚了,那将来他的弟兄姐妹是否有继承遗产的权呢?(另一方有子女的)

离婚 2009-10-27 20:3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的再婚配偶是第一财产继承人。只有在第一继承人不在时才由第二继承人继承的。
  • 你好!处于第一顺位继承权的是配偶父母和子女,因此,如果你再婚,则将来享有你的遗产继承权的首先是你的配偶,至于对方的子女,即所谓你的继子女,只有在于你存在抚养关系的情形下,方存在彼此的继承关系。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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