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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于2013年4月7号与房东签订租赁合同,并且按期交租和交按金。租赁关系发生后,1我才发现出租房间的电表连同计量隔壁903*2房间(房东自住的房间),而且在我追问下,房东才承认。并且一再以各种托词迟迟未把两个房间的电表划分清楚,他此举有故意隐瞒之嫌疑;2两房电线划分杂乱,至今未弄好;3房东经常酗酒,无言乱语,乱发脾气,让人无法觉得有一个安定的居住环境。例如:2013年4月27号凌晨两点左右,房东酗酒后电话骚扰承租人女朋友(有中国移动官网通讯记录截图为证)。此外,房东时常要求进屋拿其个人物品,已严重打扰了我的日常作息生活。现在的问题:1我是否有权利单方终止合同?2我已多次告知房东2013年5月4号搬出,可是房东多次以个人事宜为由拒绝商量房屋交接事宜(双方谈话我已录音),三个月的押金的甚至可能不会归还,我应该怎么办?3.同时我已经缴纳五月份的租金,我是否可以房东违反合同为由追讨五月剩余天数的租金?4.针对以上问题,我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以及接下来怎样收集更有利自己的证据?请律师倾囊相助,感激之情,不胜言表。

其他 2013-05-03 10:3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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