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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的时候用妈妈的名字买了一套房子,没有贷款,已办证。2010年又买了一套房子(90平方以下),用的父亲和女儿的名字,也没有贷款,办这套房的房产证的时候,工作人员说要写分配份额,怕以后有遗产税或者过户便宜,所以写是的女儿占99%,父亲占1%。因为说不能写女儿占100%,父亲占0%。那这套房是算首套房还是二套房,是怎么收取契税呢?工作人员说按二套房收取%1.5而不按1%收取,这样合理吗?怎样做才能按首套房算?还有如果共同拥有的话,怎么样的分配份额比较好呢?谢谢!

其他 2013-05-16 07:2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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