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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弟媳预产期过了快一个礼拜(之前检查脐带绕颈两周),肚子有点疼,去所在乡镇医院,医院医生说,预产期过了正常,等疼的厉害了再来,弟媳回家过了两天,疼的受不了去了所在乡镇医院,医生说估计要到第二天早上就可以生了,第二天早上还是没生,之后转院到县医院,下午顺产一女婴,但已经严重窒息(窒息的原因我也上网查了,主要就是难产,耽搁太久了),,接着就是抢救,,抢救期间,,要求转院,医生说转院的途中出意外,医生概不负责,后经熟人送到南京儿童医院,医院又鉴定出肺炎,先天性心脏病,颅内出血,最终孩子没保住!我想咨询的是,如果镇医院及时送去破腹产的话,孩子就不会因为难产窒息,即使有先天性心脏病,孩子也可以保住得!医院有没有责任?

其他 2013-05-17 08:0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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