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大家好 我有个朋友定罪是抢劫罪,事情是这样的:一天他去撬人家能《当时家里没有人》后来在他要走的时候(人已经走出室内)家里人回来了,(在室外)一把拽住他的同伙,他看见以后想解救他的同伙使用撬棒(长30CM。)打人家,不过没有打到房主,打到了他的同伙,后逃走过半小时候被抓,同伙趁乱逃走,(没有拿到任何东西),房主不追究,刚满18周岁,没有犯罪记录。在校学生。望法律界告知大概能判多久??

刑事辩护 2008-06-08 00:0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房主不追究,警察有没有追究,警察也没有追究的话,就没有问题的。
  • 你好,你这个问题已经电话咨询,再次建议不要再浪费宝贵时间。
  • 房主不追究,警察有没有追究,警察也没有追究的话,就没有问题的。
  • 一是认为应以转化型抢劫罪处理;二是认为不构成转化型抢劫罪。对此问题我国刑法理论界也有不同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转化抢劫罪的成立应当以先前的盗窃、诈骗、抢夺构成犯罪为条件,即这三种犯罪数额应当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如果数额未达到较大的法定条件,盗窃、诈骗、抢夺就只是一般违法行为,不能成为转化抢劫罪的前提条件。行为人实施暴力致人伤害的,可以依伤害罪、杀人罪处理。否则,就只能作为一般的违反治安的行为处理。 第二种观点是多数学者的观点,这种观点认为,先前的盗窃、诈骗、抢夺,一般没有数额上的要求,即盗窃、诈骗、抢夺并不以构成犯罪作为转化型抢劫罪成立的前提。但是,如果综合整个案件情况,盗窃、诈骗、抢夺以及其后的暴力或暴力威胁行为属于情节显著轻微的,则应当根据刑法第13条的规定不作为犯罪论处。 第三种观点认为,1979年刑法第153条(现行刑法第269条)中的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并非限定财物的数额要达到数额较大。财物数额虽未达到定罪要求的数额较大,但如果行为人使用暴力行为严重甚至造成严重后果的,也构成转化型抢劫罪。但是如果数额太小,也不构成转化型抢劫罪。如先前实施的是小偷小摸行为,后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使用暴力的,不构成转化型抢劫罪,而应根据实际情况分别以伤害罪、杀人罪论处。 本人观点,《刑法》第269条规定的转化为抢劫罪的盗窃、诈骗等先前行为构成盗窃、诈骗等犯罪,转化为抢劫罪;先前行为不构成盗窃、诈骗等犯罪,即犯罪数额未达到数额较大也可转化为抢劫罪。 所以鉴于你说的情况,建议聘请律师申请取保候审,,提供法律帮助,争取以违反治安管理出发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苏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