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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有一套共同的商品房住宅,现在价值为20万,房产证是老公的名字,是婚前按揭贷款的,由男方负责还贷。婚后装修共计8万元,其中三万是男方家长出的,其他的全是女方借的,我想请问,现在我们结婚一年一个月,如果办理离婚,财产如何分配,借债该有谁负担偿还

争议解决 2013-05-12 23:4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如果你能证明婚前购房,有你的出资,离婚应当共同分割,债务共同承担。如果不能证明,房屋归男方,但对婚后共同按揭,增值的部分,应当给你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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