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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双方离婚,但女方患有精神类疾病,在没有通知女方家人的前提下私自带女方办理离婚,且未对女方做任何财产的分割和补偿,请问该离婚协议是否生效?应该如何提起诉讼?谢谢

离婚 2013-05-12 21:4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认定该离婚无效,解决夫妻财产分割和小孩抚养问题,建议委托律师协助处理。
  • 1、办理离婚的,离婚协议生效的,但是可以重新处理未处理的财产;协商不成,委托律师起诉处理;
  • 一、该离婚无效,可女方父母可作为监护人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要求认定该离婚无效,解决夫妻财产分割和小孩抚养问题。二、由于此类事务涉及复杂的法律关系和法律问题,可记下本律师电话,以便今后咨询联系。
  • 您好,若协商不成只能起诉。起诉要到被告户口地或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由法院判决离婚,具体可以电话咨询本律师 需要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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