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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发生在2个月前,一直都没有得处理,尸体就这样停放在殡仪馆,我问一下这费用应该由谁来承担

其他 2017-03-23 14:07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0条规定:误
    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交通事故各方的过错通常通过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来确定,当事人如果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未申请复核或者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在向法院提起诉讼时进行举证,由法院结合证据进行判断。但是由于自行举证的难度一般都很大,如果对交通事入认定书有异议的,还是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复核。
    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次责任,同等责任。每种责任具体的承担比例无全国统一的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制定自己的实施意见时作出了不同的规定,需参照当地规定确定。
  •   交通事故治疗费都包括哪些费用,  一、交通事故治疗费都包括哪些费用  医疗费和治疗费有区别的,医疗费包括治疗费和药费、器具费等。医疗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由于造成一定的人身伤害,为恢复健康而需要就医诊治,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需的费用。  医疗费主要包括挂号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治疗费、住院费和药费等。医疗费可以为住院医疗费,也可以为门诊医疗费,但支出的目的在于治疗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伤残人员以及抢救伤重死亡人员。医疗费的发生是道路交通事故的显而易见的后果,体现了对受害人身体权和健康权等基本人身权利的尊重和保障,自然应当予以赔偿。  二、交通事故伤者死亡后续费用是否继续支付  (1)如果交通事故伤者在法院判决后、去世前实际发生了康复和后期治疗,可以现在起诉索要康复和后续治疗费用。如果在去世前没有发生康复和后续治疗行为,起诉也不会得到支持。  (2)交通事故伤者已经去世,不能再以交通事故伤者名义起诉,如果你是交通事故伤者的继承人,可以你名义起诉。  (3)如果两方达成的是和解协议,其中协议一方已死亡,另外一方自然就不用履行协议了。如果是伤者的家属提起诉讼的话,法院应当裁定驳回起诉。这就是债的消亡,因一方死亡而消亡的理由。
  • 您好,由肇事方承担。并可要求其承担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另外,如肇事方为主要或者全部责任,还可追究其刑事责任。
  • 可以要求肇事者承担。
  • 您好,由肇事方承担。并可要求其承担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另外,如肇事方为主要或者全部责任,还可追究其刑事责任。
  • 你好,由对方来承担,同时还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丧葬费、交通费、误工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费用。如有疑问,可电话或当面咨询,谢谢!
  • 你好!如果是家属在此事上有责任,那么由家属承担,如果是对方的责任,由对方承担。因为已事发两月,建议来电详询以尽快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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