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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没签订劳动合同,是解除劳动关系的理由么?如何确定存在劳动关系? 2、津劳局1999年230号文件规定已经不允许签订停薪留职合同,如已签订,应于99年底前废除,那么废除以后,我跟单位算什么关系呢?我的保险由谁上。。。

其他 2009-10-31 23:3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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