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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房产名字是父亲的,要将此房产转给儿子,请问相关的手续应该怎么办?

其他 2012-04-17 15:15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去建委办理
  • 如果父亲在离异时把房子给了女儿却不肯办过户手续,该怎么办
  • 写个赠与合同就行
  • 办理房屋赠与手续须经过以下程序: 一、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赠与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赠与书的主要内容为: 1、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 2、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关系; 3、赠与理由; 4、被赠与房产的名称、数量和基本状况、坐落地点; 5、赠与人对赠与行为的意思表示; 6、赠与人在赠与书上签名或盖章、日期。 二、办理公证。 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赠与不动产的,也可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办理赠与公证申情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赠与人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通行证复印件); 2、赠与书; 3、赠与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存单等; 4、赠与物为共有财产的,应提供共有人同意将财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集体所有的,应提交该集体组织成员同意赠与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全民所有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赠与的文件; 三、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证件: 1、房屋赠与申请表; 2、房屋权属证书(房屋共有的提供共有权证); 3、房屋户型平面图; 4、房屋赠与公证书; 5、赠与人及受赠与人身份证或户口复印件(与原件核对); 6、契税收据 四、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要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赠与人已将原房屋产权证交给受赠人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8条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然后补办过户手续。 五、房产赠与需缴纳的税费 1、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 档次 标的总额(万元) 累进计费率‰ 文件依据 1 100以下(含100) 5 京价(房)字[1997]第419号 2 101以上至1000 2.5 3 1001以上至2000 1.5 4 2001以上至5000 0.8 5 5001以上至8000 0.4 6 8001以上至10000 0.2 7 10000以上 0.1 2、赠与公证费:按受益额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 3、契税:成交价×1.5%; 4、印花税:成交价×0.05%; 5、权证印花税:5元每本; 6、房产登记费:100元。
  • 应拟一份赠与协议,持该赠与协议及相关的材料去房产局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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