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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姐姐姐夫都是离过婚的人,我们都希望他们能好好珍惜第二次婚姻,可是现在我姐姐刚生完孩子两个月,她跟姐夫的感情就出现问题了,姐夫想要离婚,可是我觉得哺乳期男方提出离婚好像是不可以的,请问有没有什么法律依据?

离婚 2009-11-03 15:2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在婚姻法中是有关于在女方出于哺乳期男方提出离婚的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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