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二十年前单位在农村大队租地,让职工集资盖的房,没有房产证,有协议书和准住证,准住时间二十年,住了将近十年土地被征用,征用方按年限给了后10年的货币补偿,(补偿款是与单位谈的,职工没权利参与),职工嫌少找到上级单位,上级单位又给补了点,然后职工就拿着这样为数不多的两部分钱自己想办法解决住房去了。(几年前系统内部整合,原单位归属现在单位)现在想申请单位配售房,单位说已经享受过福利分房了,请问这样的房算集资房吗?这种房是属于福利分房吗?还说我们拿到拆迁补偿了,可是那补偿是按年限拿的,就补偿了十年的,现在年限已满,按分排队的权利都不给这对我们公平吗?而且当时的协议上规定可以保留单位分房办法规定的分房权利。他们又说协议过期了废止了,恳请您帮忙看我们有没有排队的权利。

其他 2015-09-29 11:29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 拆迁补偿的方式有两种,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货币补偿作为主要方式。
    新《拆迁法补偿条例》规定了拆迁货币补偿标准确定的基本原则——等价有偿,采取的办法是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的办法确定。
  • 单位福利房怎样办理过户
    1、房屋产权过户需要去当地区县房地产交易办理过户手续,整个过程跟正常的房屋买卖程序一样。
    2、产权人填写好上述申请表后,到原产权单位盖章并领取《职工个人住房档案建档登记表》《房改出售公有住房完全产权评估价核定表》。
    3、拿单位盖好章的申请表到市房产局公房科盖章(需要10个工作曰左右时间)。
    4、完成后,带齐上述三张表及房改房相关资料回到房改办,需要带的资料有:房屋产权证、土地证、房屋权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需要查看原件及留复印件2份),(夫妻离异的提供财产分割协议书、夫妻一方已故的提供财产分割兑证书、未婚的提供未婚证明原件)。
    单位房产权确定以后,单位房就可以进行房产买卖,或是按照合同约定时间等待一段时间在进行买卖。单位房可以买卖与否,单位的意见也是一部分决定因素,而且单位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 您好,建议你致电详询~
  • 可以当面咨询律师。
  • 可以当面咨询律师。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6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