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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09年4月1号上班到今年4月底】辞职。辞职是原因的,不是我的意思。12年到现在我拿到的工资是900元,而且在今年这4月里我每天的工作量不低于10个小时。今天通知我领工资还是900元。而我的领导说涨工资。今天还没涨我想问一下怎样要回我应拿的工资。谢谢

其他 2013-06-03 07:46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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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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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件中有些问题你没能表述清楚,根据你所说的案情现在还没办法做确切的结论,建议你电话联系详细说一下情况。
  • 一类工资区:秦都区、渭城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115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1.5元/小时。 二类工资区:兴平市、武功县、乾县、礼泉县、泾阳县、三原县、彬县。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105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0.5元/小时。 三类工资区:永寿县、淳化县、旬邑县、长武县。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95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9.5元/小时。 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13年1月1日起执行,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用人单位。 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的,应补足差额。逾期不补足差额的,应该支付赔偿金。加班应该支付加班费用。
  • 申请劳动仲裁,具体问题可以来电详细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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