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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们好。我初婚与一个离婚3年带今年8岁儿子的男人于07年10月登记结婚。从我08年七八月怀孕他一直出差,当时我与公婆同住,并且带他的儿子。从那时到现在,矛盾一直很多。多数都是因为他带的孩子。今年10月他借酒发疯,伤害了我和我的父母,他的儿子问题很多,我和儿子在这个家没有一点和睦的环境,总是争吵,我不想再继续让儿子跟自己生活在这样一个压抑的环境里。现在的房子是婚前买的,房产证是婚后办的,户主是孩子爸爸,他带的儿子占有50%,我儿子没有,我和孩子爸爸各占25%。另外还有两处房子,这些都是贷款。我想咨询一下,现在我儿子7个月,如果离婚,对我儿子的最大保障能有多少?儿子我必须要。我什么都可以不要。本来我也什么都没有。对于财产,我没有兴趣,所以从来也是一无所知。只是当初婚前买的新房和一个65平的办公室在我们登记之后让我去签字,好像是共同借贷人。其他的我都不知道。

离婚 2009-11-06 16:2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婚后共同财产两口人平均分割,没有直接属于你儿子的份额。不过,你们俩可以把你们的份额协商确定给你儿子。
  • 如你要离婚,共同财产有你一半,你拿到财产,不也是你儿子的保障吗!儿子7个月,如离婚一般情况下是由你抚养的,你可要求对方给付抚养费。依你所述,有一套婚前房子你是按份共有人,可主张份额。其他婚后买的房子你均有权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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