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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兄弟姐妹5人,父亲在1997年给我字据,同意我以他的名义购买单位房改房,我以父亲名义全款购买房改房,但房产证的产权人仍为我父亲一人名字,同时父亲又以父母亲两人的名义主动给我书写一份遗嘱,讲该房改房在他们百年后由我继承,但没有公证。现父亲去世,母亲健在。 问题: 1、父亲的遗嘱现是否有效?我是否需要把该房改房过户到我名下; 2、现在我能否把父亲名义的房改房继承?如何过户? 3、我其他4个兄弟姐妹,他们是否有权得到该房改房产权? 烦请解答,谢谢。

其他 2013-06-02 15:31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遗嘱部分有效;需你母亲和兄弟姐妹签字同意才可过户。
  • 遗嘱部分有效;需你母亲和兄弟姐妹签字同意才可过户。
  • 遗嘱部分有效;需你母亲和兄弟姐妹签字同意才可过户。
  • 遗嘱部分有效;需你母亲和兄弟姐妹签字同意才可过户。
  • 遗嘱部分有效;需你母亲和兄弟姐妹签字同意才可过户。
  • 你父亲遗嘱中关系他那部分的财产处分是有效的,你母亲的那部门需要你母亲书写一个赠与协议才可。如果你母亲写过此协议,你可将此房产过户大你名下,这样的话,你其他兄弟姐妹就无权获得此房产产权。
  • 你当时出资时在户口是否在房屋中,如果在的话,房屋虽然登记在你父亲的名下,但是你享有该房屋的一半产权。父亲处理房屋的遗,只能处理他自己的那部分,属于你母亲的份额他无权处理。你可以继承属于你父亲那部分房产。你的兄妹无权继承属于你父亲的那部分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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