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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结婚5年,有个4岁的女儿,夫妻感情不怎么样,可是我很舍不得自己的孩子,我现在又遇到了我的另一半,而且跟她感情很好,她也知道我有老婆孩子,如果我离婚,觉得对不起孩子,如果不离婚,又觉得对不起现在的她,我该怎么办?请告诉我一下好吗?谢谢了!

离婚 2012-04-29 17:0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只能先离婚,再和后一位在一起.不然会涉嫌重婚.
  • 我是被告,现在原告要求我和她离婚,我们是2006年结婚并领取结婚证的,现在有5周岁的女儿,她是在2010年六月份离家出走的,走的时候拿走了家里的4万元,2011年5月16她起诉过我一回,当时法院判定不准离婚,现在又起诉了我,起诉理由还是跟上次一样,要求女儿跟她,还说我赌博有家庭暴力,其实是她现在在外面有人了,我想这次就这么离了吧,反正也不能过,但是也不能这么随便就离了,我想要点钱 算了吧,但是不知道要多少合适,也不知道怎么处理,还有就是娶她的时候还花了我爸妈十几万,孩子我也想要,她抚养费该给出多少?去了法院我该怎么说比较有利?
  • 选择权在于你自己。
  • 不属于法律问题,是否离婚是你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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