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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和别人发生冲突,当时去派出所都达成互不追究的协议,但是过了一天他去医院检查,说是眉骨骨裂,要我赔偿医疗费,然后在打架的过程中对方手机遗失,还要我赔偿手机费用,这件事该怎么处理?谢谢!

刑事辩护 2013-06-20 19:41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还要看行为性质 。
  • 签订了协议就不用再承担赔偿责任了。
  • 最好协商处理
  • 1,打架若造成对方轻伤及以上,不仅要赔偿别人的医药费等损失,还要承担故意伤害的刑事责任。 若是轻伤以下,要赔偿别人的医药费等损失,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但很可能会治安拘留。 2,若通过调解了,获得了受害人的谅解,可以从轻处罚。 若人已经被刑事逮捕,家人与朋友们是不能见到他本人的,只用律师才能去看守所会见,你们要及时请律师去会见他,与他面谈,了解案情,提供法律帮助、确定是否具有从轻或者减轻情节,是否符合犯罪等,争取从轻处理、维护他的合法权益 若要办理会见,要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以及委托人与嫌疑人的关系证明(户口本、结婚证等)。
  • 已经协议解决了,对方如果继续要赔偿,就可以不予理会
  • 最好协商处理,赔钱了事。因为轻伤是可以追究刑事责任的。
  • 可以不予理睬
  • 你好,是否签订了协议?具体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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