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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帮老板开车,在一次送货途中出事了,车翻了,我身受重伤,由于没有第三方责任,交警裁决由我负全责,可我现在都需要家人照顾。老板说这起事故只能按交通事故处理。我不服,因为我是在工作中受伤。这应该按交通事故处理还是按工伤处理?

工伤赔偿 2013-06-18 07:16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因工作受伤的可以认定为工伤!你这种情况应当找老板负责,若不能协商,建议委托律师提起诉讼
  • 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因工作受伤的可以认定为工伤!你这种情况应当找老板负责,若不能协商,建议委托律师提起诉讼!
  • 第一步:申请工伤认定(注意1年的规定)。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受伤害职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二步: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鉴定)。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或期内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可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若公司不申请,自己可以申请。    第三步:工伤待遇(与伤残等级、本人工资和社评工资相关)。伤残包括:⑴医疗费⑵住院伙食补助⑶护理费,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⑸一次性医疗补助金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或伤残津贴⑺停工留薪期工资,⑻后续治疗费⑼残疾辅助器具费⑽交通费等。    
  • 你可以要求单位按照工伤,补偿你
  • 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工伤主要有以下类型: 1.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这里,要理解和把握“事故”的本质是“意外的损失或灾祸”,有渐进性(比如慢性中毒、血吸虫感染等)和突发性(比如工架垮塌、高空坠物伤及等)两种,不可拘泥于突发性一种情况。 1.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1.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1.4患职业病的; 1.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1.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2.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2.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 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因工作受伤的可以认定为工伤!你这种情况应当找老板负责,若不能协商,建议委托律师提起诉讼!
  • 你好,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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