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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先生感情破坏,于今年2009年7月份,搬出分居。 房子婚前买的,还做了抵压贷款有30万按揭,写的是先生的名字。 但是分居后,先生将房子卖掉,换了一套小房子,将名字改为婆婆的。 这样算不算,财产转移。 且先生婚后一直无工作,是我一个人在养家。另外我名下也刚买了一套房子,付了十几万的首付款。 这样的话,财产怎么会。

离婚 2009-11-11 17:1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起诉由法官判决
  • 你好: 根据你的陈述,依据我国法律,本律师认为婚前财产应该归一方所有,但你这种情况法律明确规定首付部分由一方所有,按揭部分归双方所有,但你这套房子由于写的是你先生的名字所以必须要证明是你的才对你比较有利。关于房子转卖的个人觉得应该属于财产转让,但因为写的是你婆婆的名字所以处理起来会非常的麻烦。你名下的房产如果是婚内买的话,那可能会被法院认定为婚内财产归双方所有,所以真个案子对你而言可能比较被动,建议最好请律师帮你处理。 上述意见仅供参靠,如需帮助请带齐有关资料咨询本律师。 杨晓鸣 2009年11月11日 于宁波
  • 婚前的房产属于个人财产,当然也无所谓财产转移。 至于你刚买的房产,在婚姻存续期内,如无特别约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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