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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年底开始与女方同居,13年4月女方自己要求离开,13年6月份与新女友同居,是否合法,存在重婚罪吗?是女方自己要求分开。而且我还替前女友办理了大病保险并且替他缴纳了养老保险,现在前女友回来无理取闹,并且还又打又砸。我可以要求赔偿并且和现任女友登记吗?

离婚 2013-06-14 21:40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 没登记不涉及婚姻问题。
  • 1、可以主张赔偿;2、可以登记结婚;3、可到我律师所面谈。
  • 没登记不涉及婚姻问题。
  • 重婚是指当事人未解除前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婚姻的行为,包括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实上的重婚。没有进行离婚登记,和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算重婚。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3.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根据你的描述,对方只是出现了出轨行为,并没有达到同居地步,构不成重婚罪,你可以收集对方出轨证据,向法院起诉时提交,用于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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