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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律师,您好;我有一个关于公产房过户给子女的问题向您请教。我家六个子女,父亲早已去世,母亲没有退休金。母亲患有子宫瘤,便血,导致母亲长期贫血,昏迷好几次,被抢救过来。由于赡养费和照顾老人起居问题子女各持不同意见,以至于闹到法院,2009年7月法院判决,每个人给老人一定的赡养费。从此六个子女每月给付生活费,由我与小弟照料老人的起居。直到2013年2月,老人病重去世。在处理老人遗产的时候,也就是昨天,小弟突然说,老人2011年已将共产房产过户给他,老人遗留的古画等等小弟也将转移霸占。期间我们五个子女毫不知情。请问这样的公产房过户有效吗?我们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其他 2013-06-17 21:31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如果你们的户口都不在这个房子而且承租人是你母亲,这样母亲可以过户给你弟弟,否则,过户程序违法。古画可以起诉重新分割。
  • 原承租人生前办理公产房变更手续的,如果程序合法,且系真实意思表示的,即有效;被继承人名下其他遗产,如没有遗嘱处分,所有继承人都有继承权
  • 建议你了解一下公产房过户的具体情况。
  • 原承租人生前办理公产房变更手续的,如果程序合法,且系真实意思表示的,即有效;被继承人名下其他遗产,如没有遗嘱处分,所有继承人都有继承权
  • 原承租人生前办理公产房变更手续的,如果程序合法,且系真实意思表示的,即有效;被继承人名下其他遗产,如没有遗嘱处分,所有继承人都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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