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11月9日下午,人事部叫我去会议室。拿来二份材料,对我说现在我只有二条路,一是协议解除合同,二是无偿解除合同。我同意解除,可是只陪12000元,我不同意。人事经理说不同意,就签收警告信,一分钱没有。工厂的是超过三次无偿解除,我在2004,2006年有过三次。我只好签字,我是2002年进工厂的,最后的合同是2008年3月到2011年3月。基本工资是1645元,月平均工资有2500左右。工厂只按1600元,7年6个月算。我查劳动法,工厂这样做是违法的,协议书已经签字,收了钱。如果我还要求劳动仲裁,我可以胜诉吗?

其他 2009-11-12 11:1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