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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好,我在上海看上了一套二手房,打算购买,但房东两个老人不在上海,在美国,他的儿子和我们一直在谈房屋交易的事情,现在价钱各方面都确认没问题,但由于两位房产证上的人,也就是两位老人都在美国,并且近期也不能回到上海办理房屋交易手续,而且由于两位老人的签证原因,目前也没有办法在中国驻美国大使馆办理委托公证,中介公司出了个主意: 1由我和房东两个老人通过快递的方式签订合同 2 由我和两位老人通过网络视频的形式确认合同的内容 3 由房东的儿子在国内找人冒名顶替房东进行委托公证和房屋产权过户 请问:1 这种方式我有什么危险性?如果过户后,房东是否还可以要求返还其房子?或者毁约? 2 是否还有其他的方式可以正常办理房屋交易,过户? 感谢各位!

其他 2009-11-12 20:4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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