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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拖欠员工工资,本来该法的了,他却又推迟半个月,到月底才发,员工听说会押500不还,当场拿了工资走了,该员工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其他 2013-06-22 19: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追问】因为是收银工作,自己拿了自己该得的工资走了,不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么?
    【回答】这样就不对了,你拿的不是工资,是单位的收入。虽然与工资等额,但是领取的手段不合法,老板可以告你职务侵占的,情节严重,还可以追究刑事责任的。
  • 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 你好,老板无权扣押职工工资,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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