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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释的时间是从到监狱的时间算起,还是从判决书下达的时间算起

刑事辩护 2009-11-17 09:5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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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刑法第八十三条规定: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 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   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  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其假释的考验期为原判刑罚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即宣告假释时原判刑罚的剩余时期。刑法对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则作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其假释的考验期限为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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