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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年九月来到这家国企,当时人力资源给我面试的是副店长,但是第一个月开的是店员工资。公司后来解释由于经理签字晚了两天。今天一月公司让我和我们店一店员担任代店长和代主管(有没有公司令我忘了),试用期三个月,但最后通知我们,不合格,不予以晋升。但公司没有明确的店长主管晋升标准。昨天,区域经理突然通知我给我降级并调店,立刻执行。今天听说,我还要签一个同意降薪的通知书。请问,我有没有权利不签?还有公司这样做我是否可以申请仲裁

其他 2013-06-30 07:2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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