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律师,你好! 我是女方,我有几个问题想咨询一下: 1)在民政局签了离婚协议以后,对财产分配有异议的,还可以重新上诉? 1.1 房子是婚前财产,按揭是婚后共同还的,我是不是可以要求共同还贷的一半? 1.2 另外房产升值部分,我是不是也可以得到补偿? 1.3 孩子归我抚养,我是不是还可以申请孩子部分的房产? 2)男方在没有按协议支付全额抚养费,如何维权? 谢谢,盼答复!

离婚 2009-11-17 15:1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关于第一个大问题,本来,作为婚后按揭部分及该部门的升值部分都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要求进行分割,但如果你已经签了协议并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则除非有正当理由,否则,你的重新分割的要求恐怕很难获得法院的支持;关于抚养费部门,则可以诉请其给付。此复!
  • 你好:   根据您提供的基本事实的了解,并基于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本律师认为:   1、如果你们已经达成协议,并前往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手续,即拿到了离婚证,那么关于财产分配问题你现在再提出异议,法院一般是不予以支持的;2、关于抚养费问题如果协议没有约定,你完全有权利要求男方支付相应的抚养费。   以上法律建议,仅供参考。如果需要进一步的咨询,请提供相关材料,再与我联系。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宁波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