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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继父现立下遗嘱:自愿把房产中属于自己的一半产权(产权是和我妈共有的)在其身后由我独自继承,其他子女无继承权。请问要使此遗嘱最具有法律效力(省得以后麻烦不断)的情况下,是去公证处公证遗嘱还是律师公证?继承法中写的公证遗嘱比口头、书写、录音遗嘱都有效的公证遗嘱中,指的是到公证处公证还是律师公证?两者是否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还是只能去公证处公证,不能由律师公证?

其他 2013-06-26 13:1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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