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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贷款买了一处房子,首付已经交给售楼处,只是签订了一个协议,贷款手续和合同都没有办理,售楼处说09年10月底就可以入住,但现在已经11月底了,还没有消息,后来我经人了解到龙凤花园根本没有房屋预售许可,他在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情况下,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违反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而且龙凤不止一次违规向买受人收受预定款,我现在要退房,找售楼处人员询问,他们百般推脱,说老总出国了,我觉得这件事他们应该有专人处理,不用等老总回来,或者可以电话请示老总,这种行为就是推脱,龙凤花园在这件事上违反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我与其签订的协议也就不起作用了,我现在急切想让对方给我退还房款,请有关部门给我回复,我应该采取哪些手段和途径,找哪些部门,谢谢!

其他 2009-11-19 10:1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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